轉知教育部修正「教育部補(捐)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」第5 點及第4點附件1之1、附件1之2、附件1之3、附件2、第8 點附件1之4、附件1之5、附件1之6,並自即日生效。

發佈單位 : 主計室 發佈者 : 簡士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