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教育部修正「教育部補(捐)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」第5 點及第4點附件1之1、附件1之2、附件1之3、附件2、第8 點附件1之4、附件1之5、附件1之6,並自即日生效。
發佈單位 :
主計室
發佈者 :
簡士家
相關附件.zip
教育部修正令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