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行政院函,各機關辦理各類會議及講習訓練改進原則 暨補充及重申規定,請查照。
發佈單位 :
主計室
發佈者 :
簡士家
1130116教育部函.pdf
1130110行政院函.pdf
校內便簽1130000787.pdf